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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泽渊: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四化建设”

作者:卓泽渊

卓泽渊,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2006年6月29日,为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主讲“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2011年3月28日,为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主讲“坚持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这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部署要求。

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是一个有机整体,都是为了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各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并且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鲜活经验结合起来,着力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具体而言,制度化,是要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确保民主政治有序运行;规范化,是要设定必要的运行规则,力求民主实践依规操作、协调统一,避免出现各行其是、参差不齐的情况;法治化,就是要注重强调法治的作用,使各项民主活动依法开展,确保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有关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程序化,就是各项民主活动都要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以程序的严格性保证民主政治的充分实现。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是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既需要长期坚持,也需要与时俱进。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既是对其历史发展的总结,也是其不断发展的客观基础,制度体系越健全,越有利于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制度环境,越有利于确保民主政治有序发展、充满活力,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追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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