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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新常态 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迈向双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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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汇的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大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在经济工作领域,党中央作出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能转换三大特征日渐明显,但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三大结构性失衡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坚持向结构优化找出路,在供给侧上下功夫,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出台去产能、降成本、去杠杆、补短板等方面指导性文件。充分利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2016年退出钢铁和煤炭产能分别超过6500万吨和2.9亿吨,2017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提高到75.8%。2016年全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超过1万亿元,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有序启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推进,有效改善了供求关系和市场预期,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质量提升,化解了诸多结构性矛盾,防范和缓释了风险隐患,加快了经济结构优化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报请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政策文件,8个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28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组织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和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统筹推进落实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两个指导意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四是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平稳有序推进东北地区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启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

 

注重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增速换挡期比其他时期具有更多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着眼提高宏观政策前瞻性和有效性,统筹精准实施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强化多重目标多种政策多项改革的协调配合,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2013—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7.8%、7.3%、6.9%、6.7%,就业增加,物价稳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2017年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走势、趋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时点分析,强化常态化前瞻性政策预研储备,认真做好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经济形势和政策建议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扩大消费。全面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深入实施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推动出台《激发重点群体活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反垄断执法。2017年一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


三是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供给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出台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和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加大PPP项目推介力度,民间投资增速保持回升态势,2017年一季度达到7.7%。


四是加强社会预期引导。坚持把预期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报请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研究制定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抓好政务信息、调研报告、基层经验的新闻化社会化,为稳定市场预期、推进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

 

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改革是一场深刻革命,也是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力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实施。


一是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眼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累计削减90%,市场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比例超过97%。建成运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加大重大项目稽查监管力度,为创新和强化监管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推动重要基础性改革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报请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报请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农产品、成品油、天然气、电力、铁路、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步伐。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完成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深入推进。在混合所有制、电力体制、盐业体制、国有林场林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公园体制、多规合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领域,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四是健全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把强化“四个意识”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要前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建立改革专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月报、周报、日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做足做实调查研究,提高改革专业主义精神。注重部门协调,强化系统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协同发展

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形成


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是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三大战略和“四大板块”的叠加效应,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区域城乡发展格局重塑优化。


一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组织编制并报请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实施京津冀“十三五”规划,稳步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有序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持续推动交通、生态、产业3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二是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步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开展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加快推进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全面建立覆盖全流域的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


三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差别化区域政策。印发实施《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出台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和若干重大政策举措,明确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重要战略定位,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升级、开放创新、陆海统筹。积极推进国家级新区、开发区、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临空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海洋经济示范区等重要功能平台建设,引导要素集聚。


四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支持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哈长、中原等城市群发展,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序开展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扩大到2个省246个城市(镇)。

 

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

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反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我们坚持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断深化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一是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建设,一批重点领域标志性项目加快建设。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3500列。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签署了50多份政府间合作协议。


二是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健全部际协调、委省协同、政企协同、驻外使馆联动、行业协会联动、产融对接等“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印尼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瓜达尔港等重大项目,带动中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三是不断扩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报请国务院出台吸引外资20条措施,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实施。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


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庄严使命。我们注重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在22个省(区、市)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展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川陕、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编制“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组织实施共享服务提升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就业社保服务设施,在地方建设了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设施。扎实推进保障房建设,如期完成各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三是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报请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福建、江西、贵州3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新试验,推进102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建设性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努力发挥全球气候治理的引领作用。

 

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

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上下结合,聚众智汇众力,精心组织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


一是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在全面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创新举办问计求策系列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注重双向衔接、双向促进,加强规划间的统筹协调,指导各地《纲要》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推进22个重点专项规划如期编制完成。


三是全面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在原有规划中期评估和规划终结评估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规划纲要年度监测评估,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落地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实践充分表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深刻体会到,


  • 必须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我国发展航船沿着正确航道破浪前进;


  • 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发展中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 必须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坚决守住金融安全、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底线,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在稳的前提下在关键环节有所进取,推动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不断取得新进展;


  • 必须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


  •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 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全球视野,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在合作共赢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扩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优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形势仍然错综复杂。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