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电话:010—5335 4778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项目动态
中心新闻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首页 > 项目动态 > 政策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方案》强调,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有利于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有序深入推进。

《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其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赋予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方案》要求,要加强党对试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试点地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试点地区纪委要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来源:《新华社》


《方案》解读,专家推荐:

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长期潜心于党建、制度反腐等领域的研究。

李雪勤,中纪委研究室原主任。历任中纪委研究室研究员、处长;中纪委研究室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副主任,2015年2月,任中央第八巡视组副组长。

孙志勇,中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副秘书长

任铁缨,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党内监督问题专家。长期从事党的建设教学与科研工作。



睿信方略坚持“注重实效 实现卓越”的服务理念,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定制化课程、政策解读、课题调研、干部培训、邀请国家各部委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等专业化服务。

睿信方略的核心优势:通过定制化课程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系统培训与咨询业务解决方案。

我们和客户一起,通过对学习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帮助客户实现既定学习目标与学习能力的持续、稳定、健康的提升。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27层

电 话:010-59706310

传 真:010-59706315

值班电话:010-53354778

邮 箱:amc@amcorg.org.c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文章、数据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站观点,若有疑义,请与睿信方略办公室联系。